水国科〔2021〕128号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机关各司局(部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团委、科协,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团委、科协,新建
水国科〔2019〕66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落实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国科办政〔2022〕5号相关主管部门(单位)办公厅(室):按照中央改革办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若干意见落实情况督察要求,经商中央编办,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办发〔202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
人社部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党中央各部门人事、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财务
办国科〔2020〕133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
国科发区〔2020〕128号各有关单位:《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财资〔2019〕5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
财资〔2019〕5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
财税〔2018〕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
水国科〔2018〕30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
国科发创〔2017〕3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和《促进科技成
国办发〔2016〕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
国发〔201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16年2月2